欢迎登陆天津市隆安工贸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 工业气体充装、经营、配送、研发工作

全国统一服务电话:022-68833255

产品展示PRODUCT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- 产品展示 - 气瓶安全管理
prev
next

产品名称:气瓶安全管理

更新时间:2022-07-12 09:05:49


产品详情

一、气瓶储存时的安全要求

1.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,气瓶仓库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
2.仓库内不得有地沟、暗道,严禁有明火和其他热源;仓库内应通风、干燥,避免阳光直射。

3..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,必须规定储存期限,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。

4.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(保持间距1.5m) ,并有明显标志,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、爆炸,产生毒物的气瓶,应分室存放,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。

5.气瓶放置时要配戴好瓶帽,以免碰坏气阀和防止油质尘埃侵入气阀口内。

6.气瓶应放置整齐。立放时,应该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,以防倾倒;横放时,头部朝同-方向,垛高不宜超过五层。

二、气瓶运输(含装卸)时的安全要求

1.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“危险品” 的安全标志。

2.气瓶必须配戴好瓶帽(有防护罩的除外),并要拧紧,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。

3.要轻装轻卸,避免剧烈震动,严禁抛、滑、滚、冲击,以防气体膨胀爆炸,最好备有波浪形的瓶架,垫上橡皮或其它软物,以减小震动。

4.禁止用起重机直接吊运钢瓶,充实的钢瓶禁止喷漆作业。

5.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、爆炸,产生毒气的气瓶,不得同车(厢)运输;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,不得与气瓶-起运输。 如氧气瓶不得与油脂物质和可燃气体钢瓶同车运输。

6.气瓶装在车上,应妥善固定、避免碰撞、摩擦和滚动,一般应横放在车厢里,头部朝向- -方,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,则不超过五层;如立放时,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。

7.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,适当覆盖,避免曝晒;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。

8.严禁烟火。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,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。

9.运输气瓶的车、船不得在繁华市区、重要机关附近停靠;车、船停靠时,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。

10.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。

三、气瓶使用时的安全要求

1.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。

2.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,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。

3.气瓶的放置地点,不得靠近热源,距明火10m以外。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。

4.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。

5.夏季应防止阳光曝晒。

6.严禁敲击、碰撞,特别是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或撞击,以免填料下沉而形成净空间影响乙炔的贮存。

7.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。

8.不得用温度超过40*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,如乙炔瓶瓶温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,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,造成危险。

9.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(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05MPa;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.5%~1.0%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)并关紧阀门,防止漏气,使气压保持正压,以便充气时检查,还可以防止其他气体倒流入瓶内,发生事故。

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,使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,如单向阀、止回阀、缓冲罐等。

11.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,瓶底应垫绝缘物,以防气瓶带电。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,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。

12.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,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、减压器等。冬季使用时,如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现象时,可用热水或水蒸沙解冻(水温不得超过40"C),严禁用火焰烤或铁器撞击。氧气瓶着火时,应迅速关闭阀门,停止供氧。

13.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时,应保持直立,不能横躺卧放,以防丙酮流出,引起燃烧爆炸,-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,必须先直立20分钟后,再连接减压器然后再使用。

14.液化石油气对普通橡胶制的导管和衬垫有腐蚀作用,必须采用耐油性强的橡胶。不得随意更换衬垫和胶管,以防腐蚀漏气。

15.液化石油气瓶点火时,应先点燃引火物,后打开瓶阀,不要颠倒次序。

16.液化石油气瓶用户,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向其他气瓶倒装;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;

17.气瓶投入使用后,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,焊接修理。

18.作业现场的气瓶,同-地点防止数量不应超过5瓶;若超过5瓶,但不超过20瓶时,应有防火防爆措施;超过20瓶时,必须设置二级库。


上一条:没有了
下一条:没有了

返回列表

  • 咨询电话

    022-68833255
  • 在线留言

  • 返回顶部